纪检处是学院对党组织、党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党纪的组织和人员执行纪律处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履行“教育、保护、惩处、监督”四项职能,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查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全院党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掌握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做好拟任中层干部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和廉政档案建立工作。
3.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检查,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力。
4.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纪检工作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5.对学院招聘、招生、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基建、设备物资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学院受理涉及党员违纪违规的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